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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xiarainyu (亚平宁头狼), 信区: Advice
标  题: Re: 为自己辩驳一下,关于那个信件封禁和警告处分。
发信站: 珞珈山水BBS站 (Mon May  4 18:49:25 2009), 转信

其实我觉得马甲很重要

【 在 super002 (super·园长★山水幼儿园@野人部落)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来告诉你吧,站务不是不分是非曲直,但是,要记住,山水有一个原则:我跟你观点不同,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我说的是正当权利。这个地方不是随意漫骂甚至诅咒的地方。哪怕你觉得别人再脑残,再白痴,但是作为一个ID,是有被尊重的权利的,而不是以一个
:     你不满意别人说的话尽可以拍砖,尽可以反驳,那么多网友都在反驳。既然自己站在道德的制高点的时候,是不是也要用这个来约束下自己呢?
:     法律规定打人者要受到惩罚,但是并不代表法律允许被打者事后再打回来。就是这个道理。按照你的逻辑,那么死刑犯是不是要被极尽羞辱之后才能被杀死呢?连死刑犯的人格尊严都是受保护的,那么只是发表一些言论的ID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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