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珞珈山水BBS →
社会信息 →
珞珈论坛 →
单文区文章阅读
|
| 单文区文章阅读 [返回] |
|---|
|
发信人: andsonyin (游荡灌水), 信区: WHU 标 题: 转:巴黎打了自己的耳光 发信站: BBS 珞珈山水站 (Thu Apr 10 21:25:05 2008) 巴黎打了自己的耳光 2008-04-10 18:37:16 来源: 环球时报-环球网(北京) 环球时报4月10日报道 对于奥运圣火传递在巴黎的遭遇,一些法国媒体似乎觉得很亢奋 ,《费加罗报》的头版头条标题为《火炬在巴黎惨败》,而《解放报》的头版头条干脆以 《给中国一记耳光》为题,用一种近乎幸灾乐祸的口吻描述中国的“溃败”,字里行间, 似乎有一种近乎歇斯底里般的狂喜。 这还是一向以严肃客观著称的法国大报吗?这还是那个崇尚文明,对异己也给予几分尊重 的法国吗? 不错,奥运的主办地是北京,主办国是中国,但法国人怎么会忘了,这站火炬传递活动的 主办地是巴黎,主办国是法国,巴黎圣火传递是巴黎市、是法国自己的活动,巴黎市政厅 、法国奥委会才是这一活动这一站真正的东道主,如今活动一片混乱,火炬接力历尽波折 ,巴黎市、法国奥委会的这项重要活动被折腾得不成样子,一些法国人怎么会不以为耻, 反以为荣? 按照一些法国媒体和人士的解释,在巴黎这个自由之都,人人都有集会、示威、抗议的权 利,政府权力无权干涉。但也正如许多人所指出的,某些极端分子冲击火炬手、抢夺火炬 、试图熄灭圣火等行为,已超越了正当示威、抗议的范畴,妨碍了他人的自由和公共秩序 ,破坏了应当受到全世界人民敬重的奥运精神。这些人有不少被逮捕,而传递火炬的人却 无一被捕,显然,法律上认定后者是合法、正义的,前者是犯罪的。在法国的人权宣言上 赫然写着: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 中国人把France翻译成“法(律之)国”,够看重的,可突然之间,巴黎的一些深受法兰 西文明熏陶的编辑、记者和议员,竟然连遵纪犯法都分不清了,屁股坐到了罪犯一边,这 让人联想到某些国家的“愤青”,或者是前些日子在法国烧汽车、砸商店的移民青年。真 不知道这个有着贵族般典雅气质的巴黎什么时候开始受了这种另类思想的感染。 法国人肯定清楚,完成圣火传递是弘扬奥林匹克精神,而且同样是圣火传递组织者、参与 者的神圣权利,有一百个理由保护这些人神圣的权利。在整个圣火传递过程中,许多在法 华人大声疾呼、竭尽全力地欢迎、保护圣火,这同样是他们神圣的权利,同样是他们对此 事的观点和呼声。法国一些媒体和政客却对此做了惊人的过滤,最终导致了对这种声音的 无视。一些法国人显然是昏了头,只看到“藏独”分子闹事的权利,却忘了弘扬奥林匹克 精神的权利。如果他们的老乡、近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创始人顾拜旦在天有灵,他的鼻子肯 定会被气歪。 法国是个在政治、经济、文化等诸方面为世界做出过巨大贡献的文明古国,中国人说实话 挺尊重法国的,一提起欧洲,中国人的头脑里往往第一个蹦出来的就是法国。但话也说回 来,法国媒体人如果就此以为自己高人一等,以为自己有资格对中国所谓的人权问题指指 点点,那可就错了。傲慢与偏见遮蔽了法国人的视线,也给这个美丽的文明之都蒙上一层 厚厚的阴影。 法国人必须承认,他们的巴黎在这次圣火传递中表现得不怎么样。我们看到,这座文化之 都的国民议会,可以在圣火经过时特意休会,只为让不满圣火传递的议员有机会“呛声” ;我们还看到,在法国负责体育事务的国务秘书贝尔纳?拉波特批评此次某些极端分子的行 为是“对奥林匹克精神的一种讥讽”、“对法国形象不是一件好事”后不久,这座文化之 都的一些政治人物,居然让他澄清“自己究竟站在哪个阵营”,甚至说“不保卫人权的人 ,通常和独裁者和自由的敌人处在一个阵营”,这简直就是中国文化大革命时代的语言; 我们看到,这座文化之都的一些媒体,一方面不惜版面大肆报道,甚至短短10多天连出5、 6个头条或社论,另一方面却对信息进行筛选甚至剪裁。《世界报》在几天内连出“法国总 统出席北京奥运开幕式三条件”和“国际奥委会考虑中止圣火接力”两条不实报道……难 道这样的行为、言论,所体现的就是自由、平等、博爱的法国精神?难道这种逼人“站队 ”、作风蛮横的人,就是所谓的“自由的朋友”? 法国媒体称,巴黎圣火事件是一次溃败,一记耳光,如果真是这样,也是法国人抡圆了手 打在自己脸上的耳光。当几天的亢奋和喧嚣过去,即使最偏执的人也会沮丧地看到,在这 件事上没有胜利者,但最大的失败者却是巴黎,因为这次事件,所损害的正是巴黎海纳百 川、博爱宽容这一金光灿灿的口碑,所击打的正是巴黎人向来珍视并引以为自豪的脸面。 更多精彩点击环球网 http://www.huanqiu.com (本文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 -- ※ 来源:·珞珈山水BBS站 http://bbs.whu.edu.cn·[FROM: 222.20.251.*] |
| [返回单文区目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