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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Darwin (善解人yi), 信区: WHU
标  题: 评价范跑跑怎么能用双重标准?(转)
发信站: BBS 珞珈山水站 (Thu Jun 12 01:49:59 2008)

到目前为止,虽然争论范跑跑的人常以《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说事,但基本上
是把这两部法律当作道德论据,好象还没有谁据此把范跑跑告上法庭。所以,至少到目前
为止,范跑跑事件还只个道德评判事件。

据观察,同情范跑跑和批评范跑跑的根本分歧在于,危机时刻舍身救学生是为人师表的道
德底线还是道德高标?

同情范跑跑的认为那是道德高标,正因为是难以达到的高标,所以那些舍己救学生的教师
才理所当然地是英雄和全社会的道德典范,但范跑跑只是无力达到道德高标的普通人而已
,不应饱受谴责。

批评者认为那是道德底线,他们引用上述两部法律也证实了这一点,因为守法是公民的底
线标准,所以范跑跑应该受到谴责。但是如果这是底线的话,那些舍己救学生的教师就只
能算是做了他们最起码该做的事,就不能成为英雄,只能算基本合格。

如果既批评范跑跑又推崇舍己救学生的教师为英雄,坦率地说,这是双重标准,即:在评
价范跑跑时取底线说,在歌颂英雄教师时则取高标说。逻辑上是不能自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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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一小撮极个别别有用心的删我贴的板猪表示强烈的谴责。

※ 来源:·珞珈山水BBS站 http://bbs.whu.edu.cn·[FROM: 99.24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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