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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还裴城镇“玉米砍伐证”事件一个真相!!!媒体不实报道,令人寒心!!!(转)
发信站: BBS 珞珈山水站 (Fri Sep 26 10:30:19 2008)

还裴城镇“玉米砍伐证”事件一个真相!!!媒体不实报道,令人寒心!!!  
[ 沙河岸边 ] 于2008-09-26 09:06:20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转自强国论坛)

 

裴城镇“玉米砍伐”事件:公道自在人心


一己之私存心报复 不实新闻哗众取宠
断章取义误导民众 别有用心意欲何为

    近日,河南省裴城镇要求群众办理玉米秸秆砍伐证和准运证,收取500元保证金,以督
促群众立杆还田、禁烧秸秆的措施,经《大河报》某记者一番炮制,各大新闻媒体竞相转
载,不明真相之人一哄而起,断章取义肆意炒作,在河南乃至全国掀起了轩然大波。作为
一名负责任的共产党员,作为一名知情的最基层干部,我有义务站出来为此事明辨是非。

裴城镇为什么要收保证金

    今年7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
办发[2008]105号),文件要求“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实时监测和现场执
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也是河南省、漯河市近几年三
夏、三秋生产一项十分重要的中心工作,基层政府每年都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宣传教育和引导疏导工作,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大多数群众都
已经认识到了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认识到了焚烧秸秆带来的严重危害,秸秆还田已经成
为大多数群众的自觉行动。

    但是,也有几个别群众不愿意秸秆还田,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怕花钱,二是为省事,
三是图报复。为落实秸秆禁烧任务,省市的要求都非常严格,如果不能做到秸秆综合利用
、不能控制秸秆焚烧,乡镇和行政村就要挨批,就要被罚款,就要受党政纪处分甚至被免
职,近几年,漯河市因为禁烧工作被免职的乡镇干部在10人以上,被党政纪处分的村干部
就更多,所以秸秆禁烧成为基层干部最为头疼的工作。禁烧工作开始之初,因为刚才提到
的前两种原因,群众处理秸秆的办法就是一烧了之,后来发展到一些人因为与村里干部有
过节,就故意明里暗里焚烧秸秆,达到借上级之手以整治镇村干部的目的,报一己之私。
最典型的例子是,三夏期间麦秸易燃,镇村干部昼夜24小时在田间地头巡逻防守,为防止
被执勤人员发现,故意点火之人就先点燃檀香,然后在檀香另一头绑上火柴,放到麦秸堆
下,等檀香燃到火柴头处,砰的一声,就会引燃麦秆起火,等巡逻人员发现火起,点火之
人早已无影无踪,而麦秸火就会火借风势、风助火威、火烧连城。这样,镇村两级的禁烧
工作就会毁于一旦。

    过去的农作物秸秆是农民群众生火做饭的主要能源,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绝大多数
群众都已经不再使用秸秆做饭,但是因为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较低,过多的作物秸秆无处
堆放,最省事的办法就是一烧了之。相对于小麦秸秆来说,玉米秸秆湿度较大,不砍倒晒
干就不容易点燃,群众往往是先砍倒再焚烧。总结玉米秸秆禁烧经验教训,要做到禁烧玉
米秸秆,关键的环节就是控制秸秆砍伐,措施就是采取立杆掰穗、秸秆还田的办法。立杆
掰穗,一方面是因为立杆粉碎效果好,另一方面就是可以有效避免群众焚烧秸秆。为此,
裴城镇政府禁烧的措施之一,就是采取缴纳保证金的办法,让确需砍伐利用的农户能及时
把秸秆运出地块,之后再退还保证金,以防止个别人借机焚烧秸秆。当然,镇政府这样做
,虽是为了工作、为了保护环境、达到禁烧的目的,但其要求群众缴纳保证金确实不妥,
更加上每亩缴纳500元的较大数目更让群众难以接受,方法上欠妥。

新闻的真实性和意图值得怀疑

    对于玉米立杆掰穗、秸秆还田的措施,大多数群众是愿意的,因为镇里考虑的很周到
,提前就从外地引进了足够的玉米收获还田机械,只有很少的群众不愿意使用机械进行秸
秆还田,收取保证金面对的也只是少数群众。但裴城镇的做法恰恰给某些别有用心的人以
可乘之机。向《大河报》社驻漯河记者站提供这一新闻线索的,就是几个曾经当过村干部
的落选人员,在他们的精心安排下,16日上午记者被专门请去做了采访,文章出来之后,
记者也并没有急着发稿,而是等着地方政府出面摆平(笔者:据该记者向漯河市领导的说
法),但裴城镇政府“反应迟缓”,没有采取行动,没有意思意思,致使该新闻在17日见
了报。

    但稿件刊发之后,我们知情人看到,稿件中有很多不实之处,要么以偏概全,要么夸
大其词,要么哗众取宠。

    从照片看,其中一张照片的配发文字这样写:“高保善只因砍了几把玉米秆喂牲口被
抓”。文字中使用了“几把”的字眼,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难道玉米杆是以“把”作单位
的吗?玉米杆要么论“颗”,要么论“捆”,或者用“堆”、用“车”等都可以,作为经
常玩弄文字的记者,使用“几把”这个字眼,其目的是为了什么可想而知。另外一张照片
,上面是一个妇女抱一个小孩站在玉米地旁,旁边直立着的玉米、青青的玉米叶,都向我
们证明,玉米并没有完全成熟(成熟的玉米应该是干黄的叶子),该妇女身后的玉米是正
常的倒伏现象,而配发的文字却写着“大片成熟玉米烂在地里”,有谁看到过玉米成熟了
不及时收获就会倒在地里?

从文字看,有以下12条说法值得怀疑:

    1、镇里收取的保证金或者叫押金,是群众把玉米秸秆拉出地块、做到不焚烧就立即退
还的,被偷梁换柱说成是办证收费,采用先入为主的办法,首先给读者一个政府对群众蛮
横无理、平白无故收费、收了费就不退还的假象;

    2、文章说到“绝大多数农户未办‘两证’,致使数万亩成熟玉米无法收割”。前面已
经说到,多数群众对秸秆还田是自觉自愿的,不需要砍伐,不需要砍伐就没必要办证,不
办证照样可以收获,只要粉碎还田就是了,因此 “大多数群众未办‘两证’”。未办证是
因为他们不需要办证,并不是未办‘两证’造成“数万亩玉米无法收割”。事情的真相是
,很多农户没有办证但已经在收获,而一些群众未收获,一是因为玉米还没有真正成熟,
第二是因为雨水原因造成收获机械无法下地。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办证与否和玉米收获并
没有直接关系,因为办证只是为了防止砍伐玉米秸秆,不办证照样可以掰穗收玉米,只是
不让砍杆而已,不会因为不办证、不让砍杆就会影响玉米收获,所以说,数万亩玉米无法
收割纯属无稽之谈。

    3、文章说到“农户在办理砍伐证、准运证后才能收割,否则将‘给予严重处罚直至追
究刑事责任’”。我们可以看到,在记者配发的裴城镇“玉米秸秆砍伐证”照片下面的“
注”解中,清清楚楚的写着“领取砍伐证后,方可进行砍伐,否则按违反禁烧规定处罚”
,上面并没有说要“给予严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记者使用这样的说法是要给读者
一个什么感受?想把基层政府描绘成什么形象?

    4、文章说“有的玉米因雨水浸泡快要霉变发芽”。注意,记者在这里提到了雨水,下
雨是真的,但正在生长的玉米会因为下雨霉变发芽吗?事实上存在霉变发芽吗?完全不存
在。农民朋友都知道,长在地里没有采收的玉米,是不会因为下雨霉变发芽的。

    5、文章中使用了带引号的“拘留”二字,带引号是什么意思,是记者怀疑“拘留”这
一说法的准确性吗?既然怀疑其准确性,就不应该使用这一说法啊。事实上是镇里禁烧人
员把群众带到村室进行批评教育,不存在拘留的问题,但为什么记者还要使用拘留的说法
呢?目的是为了引起读者的义愤、激起读者对政府的公怒吗?

     6、文章中说到,“村妇高秀婉抱着小孙子,站在自家责任田里向记者大声诉苦说:
‘俺家的这3亩多玉米全倒伏了,我想把它们砍了早点犁耙种麦,但镇里的干部就是不让
’”。这句话证实了前面说到的照片,玉米是倒伏了,与记者在照片中配发文字所说的“
大片成熟玉米烂在地里”的说法自相矛盾。话又说回来了,玉米倒伏了,也照样能掰穗,
照样能收获,为什么非要砍了,非要和政府做对呢?粉碎换田有什么不好呢?

    7、文章中说到,“眼看玉米难以收成、麦子无法下种”。有点常识的群众都知道,玉
米收获和麦子播种有多少天的间隔日期,现在玉米还没有完全成熟,10月8日才是寒露,俗
话说“秋分早,霜降迟,寒露种麦正当时”。9月16日距种麦的时间还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
,怎么谈得上麦子无法播种。简直就是危言耸听!记者说玉米难以收成、麦子无法下种,
是不是使用的“鸡生蛋、蛋孵鸡”的逻辑?

    8、文章中说到了被8000元办证费难倒的李增志。据了解,反映裴城镇办证收押金的人
员中,就有李增志。我在这里问一下李增志,当地的机械还田费用是每亩25元,17亩地也
就是425元,你为什么不拿425元去粉碎还田,粉碎还田就不用办证了呀,省力、省钱又高
效,你为什么非要拿8000元去办砍伐证呢?

    9、文章中说到了村民“复杂的办证程序”,“村民首先要向所在村的村干部打报告,
写清申请人的姓名、住址、收割的目的和用途、地块位置、亩数等;然后,村干部要审查后
签字盖章同意;接着,要找到包村的镇领导签字批准;最后才能持证收割、拉运”。中间用
到了“首先”、“然后”、“接着”、“最后”等字词,看似十分繁杂,但是仔细看看,
其实就是找村干部填一张表,让包村的镇干部签一个字,而包村的镇干部就吃住在村里,
和村干部一起负责秸秆还田和禁烧工作。这能算多么复杂呢?记者使用那么一连串的词语
目的是什么?

    10、文章中说到“办证费说是押金还会退”,记者在这里用了“办证费”、“说是”
、“还会”等字词,裴城镇收取的本来就是保证金或者叫押金,是秸秆清运之后就立刻退
还的,而不是办证的费用,不是所谓的“办证费”。对于群众的说法,记者不去怀疑,群
众说什么就是什么,群众说是“拘留”他就认拘留,也不用去核实了解;而对镇干部代表
一级政府说的话,记者却用了“说是”、“还会”等质疑的字词,对政府的话他在心里打
了一个问号。在记者的头脑里,“政府”究竟是个什么概念?事实上,记者心里十分清楚
,他也知道是押金,当然要退,如今的群众都知道法制了,作为政府官员能不知道?但记
者故意抱一个怀疑的态度,其量苦用心我们可想而知。

    11、文章中说到,记者采访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管理系主任贾新政教授的情况,贾
新政说,“裴城镇凭什么强迫农民办‘两证’?这钱什么时候退还农民?这些资金如何使
用?谁去监管?”我认为,裴城镇并不是非要强迫农民必须办两证,其目的是通过提高缴
纳保证金的数量,让更多的农民不要去办证,进而不要去砍秸秆,而是立秆粉碎还田,杜
绝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此其一;其二,贾教授既然问到“这钱什么时候退还农民?”说
明他也知道这些保证金是为了达到禁烧目的采取的权宜之计。既然他知道这钱是要退还给
农民的,他就不该再问“这些资金如何使用”,因为根本就不存在使用的问题。作为一个
教授,说话会如此没有逻辑?或许问题出在记者身上吧。

    12、回到文章标题,记者在标题中强调,“农户收割自家玉米也要办砍伐证、准运证
”,中间使用了“自家”一词,我感觉,不用这个词一样说明问题,为什么非要使用呢,
目的不还是为了争取更多的眼球?话说回来了,自己家的就完全不需要办证吗?试问,自
己家种的树木,需要砍伐时,难道不需要到林业局办理砍伐证吗?!无证砍伐林业局能同
意吗?

我们到底该何去何从

    乡镇作为最基层的一级政府,对上承接着区、市、省、中央四级政府和无数的上级部
门,每一级政府和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乡镇都必须无条件完成,否则都会有制约措施,
都会念“紧箍咒”,何况乡镇干部又不是“孙悟空”,不会“十八般武艺”,要想完成上
级下达的任务,必须千方百计、绞尽脑汁、费尽气力。对下,乡镇直接与群众接触,工作
很细很具体很繁杂,中央落实以民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群众可以不听基层政府的,甚至
与基层政府对着干,要和谐不要法制,群众反倒成了“孙悟空”,乡镇却没有相对应的制
约措施,没有“紧箍咒”可念。乡镇政府处在两难境地、左右为难,谁能更多的理解基层
干部的难处与苦衷?

    目前乡镇所处的体制环境是,有限的职权,无限的责任。很多工作本与乡镇无关,比
如信访,上级要求实行“属地管理”,就成了乡镇的任务和责任。禁烧工作也是一样,焚
烧秸秆污染环境,从《环保法》的角度,执法权在环保局,但禁烧的责任却在乡镇政府,
完不成禁烧任务,乡镇干部就要受党政纪处分,甚至一票否决被免职。既然把任务交给了
乡镇政府,乡镇干部就无怨无悔的接过来了,但要开展这项工作,就要采取教育与惩戒并
举的办法,如果光靠一味的说教能解决问题,也就不需要出台这样那样的法律了。裴城镇
采取交保证金的办法,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从另一个角度讲,如果不是保证金缴纳数额
较大,致使群众无法接受,应该算是一种工作的创新。很多方法也不是历来就有的,砍伐
自己种的树木要办砍伐证,也不是过去就有的,也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出台的措施,并且被
列入了《森林法》。国家每年拿出那么多的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反哺农业、补贴农民,比
如种粮直补、良种补贴、沼气国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安全饮水、地方道路建设、教育
“两免一补”等等,农民为什么就不能拿出一点实际行动支持国家禁烧?群众都知道禁烧
于国于家都有好处,但在具体事情上,往往是先顾个人利益,表现形式就是政府叫干啥他
偏不干啥,和政府唱对台戏,在基层政府万般无奈的情况下,采取收保证金的办法(仅仅
是保证金而已,而不是中饱私囊),让群众作出一个承诺,只要不烧秸秆,保证金如数退
回,以此约束群众、推动工作、制止焚烧,这难道不也是一种工作的创新吗?否则,群众
非要焚烧秸秆,你能给乡镇政府拿出一个什么好的办法?有很多人说,应采取“柔和的方
式去引导”,如果“柔和”能解决禁烧问题,乡镇政府为什么非要和群众过不去,没事找
事、吃饱了撑的?如果“柔和”能解决问题,漯河市开展禁烧已经有六年时间了,每年夏
秋两季都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动员,为什么还是屡禁不止呢?如果能禁得住,上级政府为
什么要对乡镇禁烧工作“一票否决”?

    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很多优秀中青年干部被充实到最基层,他们有知识、有文化、有
方法、懂法治。但在多数人的印象里,乡镇一级干部仍然是知识浅薄、方法简单、作风粗
暴的代名词,加上乡镇处在最底层,任何一级都可以都乡镇指手画脚,任何人都可以随意
讽刺贬低乡镇干部,好像乡镇真的全是“歪嘴和尚”。于是,一些媒体记者,有真的、有
假的,都到乡镇寻求新闻素材,对于正面的宣传报道、积极的舆论监督,我们非常欢迎。
但也有这样一些媒体记者,不是唱响主旋律,多搞一些正面的宣传引导,有的是一味的取
悦读者、换取眼球,有的是真真假假、牟取利益,有的是误导民众、别有用心,等等。岂
不知这对于整个社会风气的形成,对于社会的舆论导向,对于人们社会价值观的形成,对
于树立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对于党在基层的政权稳固,都将产生非常不利的影
响。看看各个媒体、各界人士对裴城事件的评价和跟帖,因为报道失事,因为误导读者,
什么“政府疯狂敛财”、“政府=证腐”、强权、贪官、让群众搞秋收起义等等,到处是叫
骂之声、杀伐之声,弄得沸沸扬扬、乌烟瘴气,严重歪曲了事实真相,导致民众已经不单
单是对裴城镇这一事件的仇恨,而是对政府、对整个社会的仇视。新闻媒体这样乱加报道
,是要把中国民众的情绪引向何处?个别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感何在?我们每个人都应
该冷静、全面、辩证的想一想,而不是一味的叫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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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whu05hl 於 Sep 26 10:34:02 2008 修改本文·[FROM: 125.220.147.*]
※ 修改:·whu05hl 於 Sep 26 10:34:30 2008 修改本文·[FROM: 125.220.147.*]
※ 来源:·珞珈山水BBS站 http://bbs.whu.edu.cn·[FROM: 125.22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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