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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moxiang (墨香), 信区: B.A.S
标  题: 关于转发"武汉大学第三届研究生“十大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信站: BBS 珞珈山水站 (Thu Mar  5 15:16:56 2009)

武汉大学第三届研究生
“十大学术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十大学术之星”评选宗旨
为大力弘扬求是、拓新的科学精神,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学术氛围,弘扬我校优良的
学术传统,鼓励在学术上勇于攀登、不断进取的优秀研究生能更上一层楼,推动研究生学
术水平再攀新高,武汉大学第三届研究生“十大学术之星”评选组委会将举办研究生学术
成果征集、评比活动,以充分展示我校广大研究生学术科研能力和科技创新成果。
“十大学术之星”参赛规则
本次评比活动将以个人为评比对象,以个人成果为评比内容,以各培养单位为单位,由各
培养单位研究生会通过初评,各评比产生一名“十大学术之星”候选人进入终评,组委会
将邀请各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参加评选的各候选研究生的科研成果进
行评议,最终评选出第三届武汉大学“十大学术之星”。本次评比成果为2009年4月15日前
两年内(2007年4月15日以后)在武汉大学就读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或
译著)和所获得的发明专利。
评选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武汉大学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活动时间
2009年3月1日-3月31日。
评选流程:
一、报名(2009年3月1日—2009年3月7日)
1、由校研会发相关材料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再由各培养单位进行宣传。
2、    所有符合条件的同学都可以向其所在培养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索取申请表进行申报。

 二、初评:各个院系进行预选(2009年3月8日—2009年3月15日)
1、培养单位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 
2、由武汉大学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按初评评选办法评出一名候选人进入终评。 
3、为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初评结果将在相关网上公布。
4、各培养单位初评在3月15日前完成,并将初评结果上报组委会。
三、终评:(2009年3月16日—2009年3月29日)
  由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组织,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在各院系邀请一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实行现场答辩和评选,评选出武汉大学第三届研究生“十大学术之星”(共十名,其中
:硕士、博士研究生各自不少于3人)和“学术之星提名奖”。 
评选机构
一、    主办单位    
 武汉大学第三届研究生“十大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由武汉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共青团
武汉大学委员会指导,武汉大学研究生会主办,并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协办。
二、    组织委员会  
   主任:     王焕楠(武汉大学研究生会主席)
副主任:   聂  磊(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副主席)
执行委员: 黄彦红(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科技部部长)  
赵佳瑞(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学术部部长)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二○○九年三月








附件一

武汉大学第三届研究生“十大学术之星”初评评选办法
注:以下仅供参考,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相应评选细则
一、学术论文:
1.SCI,EI,ISTP,ISR,以及SSCI收入的论文25分/篇,外围论文或其他在国际核心刊物
发表的论文20分/篇,影响力因子量化为倍乘因子,影响力因子在1.0-3.0(含3.0不含1.0
)原始分乘1.25,3.0-6.0(含6.0不含3.0)原始分乘1.5,6.0以上乘2.0(不含6.0)。

2.    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的论文为10分/篇,在其他一般刊物发表或收入学术性文集的
论文3分/篇。
3.    在国家级报刊的学术、科研、理论版发表的论文10分/篇。
4.    以上是以参评者为第一作者的情况下的评分,其他作者按第一作者的50%记分。如
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情况下,学生视为第一作者。
二、 学术著作:
1.    中文版学术专著30分/部。(第一作者,其它作者按50%记分)
2.    古籍校注、中文编译第一作者10分/部,其他作者5分/部。
3.    参与编写4分/部。
三、 科技发明,制作和论文等比赛获奖情况:
1.作为主要作者参加全国性比赛(挑战杯等)获奖的,一等奖30分/项,二等奖20分/项,
三等奖15分/项,一般参与者按50%记分,以下类推。
2.    省、市级比赛一等奖15分/项,二等奖10分/项,三等奖5分/项。
3.    校级比赛一等奖10分/项,二等奖7分,三等奖5分。
4.    以上打分方式为原则性,有遇其他未列出情况时参照以上标准打分。
四、 以下情况不予计分,但在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
1.会议论文;
2.书评,学术介绍性、综述性文章;
3.参与编写的教材类内容;
4.非学术性的编著、校译作品。
五、 对于确实具有重大突破意义和成果突出的论文,专著,发现,发明等可在征求专家评
审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直接进入决赛。
六、参加决赛的条件
1.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硕士生至少须有一篇在中文核心刊物发表的论文,博士生至少须有
两篇在中文核心刊物发表的论文;
2.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生至少须有一篇被SCI,EI,ISTP,ISR,或SSCI收入的论文,博
士生至少须有两篇被SCI,EI,ISTP,ISR,或SSCI收入的论文。
七、备注
1.各研究生同学在申报时须一并将各系的专业核心刊物及认可的综合性刊物的名单报到各
院研究生会;参评者在递交成果时须注明是否为SCI等收入及影响因子和发表刊物的级别;

2.    所称"学术成果"的发表时间必须在2007年4月15日以后;
3.在所提交作品中参赛选手所属单位须为武汉大学;
4.录稿通知须经院研究生会核对原件后,以申报人提供的复印件为依据计分;
5.同一作品不能累计加分,取最高分计入。
6.初评结束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如无任何异议,即进行决赛。
7.各参赛同学对自己申报的成果有举证的义务。对于抄袭、虚报、谎报成果的同学,一经
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报学校处理。
8.初评结果将适当考虑院系类别差异。
八、本办法最后解释权归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二○○九年三月















附件二


武汉大学第三届研究生“十大学术之星”终评评选办法

(1)每位候选人提交两至三件代表作品(其中一件作为答辩作品,其他作为评审的参考作
品),评审组将主要根据候选人的代表作,并综合考虑其它学术成果进行评选;
(2)每位候选人15分钟时间内完成答辩,其中对代表作的自我陈述约5分钟,评委提问答
辩5-8分钟,场内同学的提问答辩2-5分钟。在此时间内,各候选人可以附加展示自己的学
术成果,证明自己的学术水平。
(3)决赛采取评分制,具体评分细则见下页。
(4)各组评审委员在听取候选人汇报及提问后,依次给候选人打分,组委会现场进行分数
统计,得分最高的前10名候选人为本年度的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硕士、博士研
究生各自不少于3人,申报人数少于应评人数,则申报经评委审核后直接进入);其余入围
决赛候选人将被授予“学术之星提名奖”。
(5)如果出现分数相同,则根据初评结果,初评成绩领先者入选。在评分接近的情况下,
评委可适当考虑硕博、应届生及学科比例。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二○○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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