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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abba7926 (abba7926), 信区: Freshman 标 题: 状告家教被告了!!真爽!!! 发信站: BBS 珞珈山水站 (Sat Jan 20 09:43:59 2007) 研究生因介绍工作未成功 状告家教公司 (2007-01-19 07:02:39)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胡勇谋 通讯员占仁跃 实习生鲁洁佳 马山河)登记近1 个月了,家教公司没介绍成功一笔生意,收的中介费该不该退还? 研究生聂某将武汉某家教中介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返还中介费100元,洪山区法院一审判决 公司退还他代雇主缴付的50元。昨日,聂某不服提起上诉。 聂某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他对记者说,去年9月19日,他到该公司登记找家教,不久 ,他看到了公司网站上一条信息,说是汉阳刘女士想找个英语家教。他想接这个活儿,公 司当即电话联系了刘女士,转身告诉聂某,次日上门试讲,但要先交100元,其中50元是替 刘女士垫付的,介绍成功后找刘女士退还。 次日一早,公司又来电说“刘女士不请家教了”。后聂某给家教公司打电话,对方让他再 等等。去年10月20日,聂某被告知仍没有合适信息,遂要求退款,公司断然拒绝。 去年11月24日,聂某将该公司告上法院。 聂某在庭上说,依据我国《合同法》,“居间人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担责。”家教公司实际上就是利用编造的虚假信息,骗取大学生的 中介费。 公司否认提供虚假信息,并称公司张贴的“应聘须知”上明确写着,“如果所给的信息不 成功,一年内可免费领取其他信息,直到成功为止。”但没承诺过一次介绍不成功就退费 。 法院审理认为,签合同之前,聂某应该已经阅读了“应聘须知”,聂某签字并交钱就等于 默认。双方合同的有效期是1年,没满一年就不能解除。但聂某为家长垫付的中介费50元公 司应退还。 下笔之前,把合同耐心读完 签了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后来才发现有些条款对自己非常不利,也非常不合理,该怎么 办? 记者采访了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彭燕娥说,大学生做兼职不属于 就业,没有专门的部门管理。但是,如果碰到的是非法中介,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 况属实可将其取缔;若是合法中介,履行合同出现纠纷只能去法院解决。 记者采访了该家教公司,公司表示,公司的规定张榜公示,并不是偷偷摸摸的,对方签约 也是自愿的。 许多人感觉在中介上当受骗,却又抓不住对方的把柄,因为中介的身份和合同都是合法的 。怎样避免上当呢?律师童高波说,这就要求事主下笔之前,吃透合同,即使合同很长、 很艰涩、很专业,也要耐心读完,若发现有对自己不利的霸王条款或有欺诈嫌疑,最好不 要签。 自从去年暑假被状元家教骗过一次,我再也没有找过家教了,今天看到这则消息,才知 道的确没有专门的部门维护我们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大家找兼职千万要小心哦,不要遇上 象状元这样的黑中介。 -- 伟大领袖毛主席曾经教导我们:年轻人是应该有点精神的! 学大汉武立国! 学大汉武立国! 学大汉武立国! 瞧,我就是这样,做事情不经过大脑,一时冲动就买了一大堆不实用的DD,哎呀~~ ※ 来源:·珞珈山水BBS站 http://bbs.whu.edu.cn·[FROM: 222.20.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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