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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llhappy (★I.S.S★我我我我★) 于 2004年04月06日23:50:44 星期二 提到:

对没有得到批准我感到很遗憾也很不解
首先我个人很想知道知名度是怎么界定的
在其他申请版主时是否有知名度这一向,站务的知名度数值是多少
接着 我觉得我的网龄及文章数比不少在值版主都要长和多
我真的不想看到山水是少数人的山水。是某个圈子人的山水
难道在test版长聊天,就叫知名度高吗
最后我除了遗憾还是遗憾
并且对我支持的网友(比其他很多版主的支持人数绝对要多的多)表示感谢
辛苦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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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adult (Lenovo) 于 2004年04月06日23:52:28 星期二 提到:


不管怎么样偶都支持你的
对于这样的无理要求简直无法理解
居然说知名度不够

【 在 sllhappy (★I.S.S★我我我我★)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没有得到批准我感到很遗憾也很不解
: 首先我个人很想知道知名度是怎么界定的
: 在其他申请版主时是否有知名度这一向,站务的知名度数值是多少
: 接着 我觉得我的网龄及文章数比不少在值版主都要长和多
: 我真的不想看到山水是少数人的山水。是某个圈子人的山水
: 难道在test版长聊天,就叫知名度高吗
: 最后我除了遗憾还是遗憾
: 并且对我支持的网友(比其他很多版主的支持人数绝对要多的多)表示感谢
: 辛苦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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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llhappy (★I.S.S★我我我我★) 于 2004年04月06日23:53:43 星期二 提到:

我怎么找也没有看到知名度的数值在哪里
忘知名度高的人告知
【 在 postadult (Lenovo) 的大作中提到: 】
: 恩
: 不管怎么样偶都支持你的
: 对于这样的无理要求简直无法理解
: 居然说知名度不够
: 【 在 sllhappy (★I.S.S★我我我我★) 的大作中提到: 】
: : 对没有得到批准我感到很遗憾也很不解
: : 首先我个人很想知道知名度是怎么界定的
: : 在其他申请版主时是否有知名度这一向,站务的知名度数值是多少
: : 接着 我觉得我的网龄及文章数比不少在值版主都要长和多
: : 我真的不想看到山水是少数人的山水。是某个圈子人的山水
: .................(以下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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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qualt (武侠英雄寨★欢乐英雄★) 于  2004年04月06日23:53:46 星期二 提到:

真是可惜啊,有那么多人去支持去还是没有成功。
除了“sllhappy在wuhan版发表原创文章不足10篇”,确实对知名度不足表示费解,做一个
山水的斑竹,难道还有比激情和责任更重要的吗?
【 在 sllhappy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没有得到批准我感到很遗憾也很不解
: 首先我个人很想知道知名度是怎么界定的
: 在其他申请版主时是否有知名度这一向,站务的知名度数值是多少
: 接着 我觉得我的网龄及文章数比不少在值版主都要长和多
: 我真的不想看到山水是少数人的山水。是某个圈子人的山水
: 难道在test版长聊天,就叫知名度高吗
: 最后我除了遗憾还是遗憾
: 并且对我支持的网友(比其他很多版主的支持人数绝对要多的多)表示感谢
: 辛苦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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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hangshou (CS) 于 2004年04月06日23:54:36 星期二 提到:

“知名度”这个名词
也让偶很不解
到底怎么才算一个知名人士?
是用什么标准来衡量的?
还是只凭站务的个人感觉?
珞珈山水的“人治”色彩太重了
真的
。。。
【 在 sllhappy (★I.S.S★我我我我★)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没有得到批准我感到很遗憾也很不解
: 首先我个人很想知道知名度是怎么界定的
: 在其他申请版主时是否有知名度这一向,站务的知名度数值是多少
: 接着 我觉得我的网龄及文章数比不少在值版主都要长和多
: 我真的不想看到山水是少数人的山水。是某个圈子人的山水
: 难道在test版长聊天,就叫知名度高吗
: 最后我除了遗憾还是遗憾
: 并且对我支持的网友(比其他很多版主的支持人数绝对要多的多)表示感谢
: 辛苦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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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ghero (爱上你是我的错) 于 2004年04月06日23:56:39 星期二 提到:

实在是费解
请站务解释
【 在 sllhappy (★I.S.S★我我我我★)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没有得到批准我感到很遗憾也很不解
: 首先我个人很想知道知名度是怎么界定的
: 在其他申请版主时是否有知名度这一向,站务的知名度数值是多少
: 接着 我觉得我的网龄及文章数比不少在值版主都要长和多
: 我真的不想看到山水是少数人的山水。是某个圈子人的山水
: 难道在test版长聊天,就叫知名度高吗
: 最后我除了遗憾还是遗憾
: 并且对我支持的网友(比其他很多版主的支持人数绝对要多的多)表示感谢
: 辛苦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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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adult (Lenovo) 于 2004年04月06日23:56:40 星期二 提到:

是啊
这样的事情的发生
让偶对山水又更多的了解了
所谓的一切都是字面的东西!
【 在 zhangshou (CS) 的大作中提到: 】
: “知名度”这个名词
: 也让偶很不解
: 到底怎么才算一个知名人士?
: 是用什么标准来衡量的?
: 还是只凭站务的个人感觉?
: 珞珈山水的“人治”色彩太重了
: 真的
: 。。。
: 【 在 sllhappy (★I.S.S★我我我我★) 的大作中提到: 】
: : 对没有得到批准我感到很遗憾也很不解
: .................(以下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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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hangshou (CS) 于 2004年04月06日23:57:38 星期二 提到:

好多事情都是这样
而且
好多情况下
所谓的站务
是听不进去网友意见的

【 在 postadult (Lenovo)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啊
: 这样的事情的发生
: 让偶对山水又更多的了解了
: 所谓的一切都是字面的东西!
: 【 在 zhangshou (CS) 的大作中提到: 】
: : “知名度”这个名词
: : 也让偶很不解
: : 到底怎么才算一个知名人士?
: : 是用什么标准来衡量的?
: : 还是只凭站务的个人感觉?
: .................(以下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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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ghero (爱上你是我的错) 于 2004年04月06日23:59:44 星期二 提到:

可惜
如果你的星座是红颜色的
可能在某些站务人眼里就是知名人士了
【 在 sllhappy (★I.S.S★我我我我★)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没有得到批准我感到很遗憾也很不解
: 首先我个人很想知道知名度是怎么界定的
: 在其他申请版主时是否有知名度这一向,站务的知名度数值是多少
: 接着 我觉得我的网龄及文章数比不少在值版主都要长和多
: 我真的不想看到山水是少数人的山水。是某个圈子人的山水
: 难道在test版长聊天,就叫知名度高吗
: 最后我除了遗憾还是遗憾
: 并且对我支持的网友(比其他很多版主的支持人数绝对要多的多)表示感谢
: 辛苦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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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inxi (★I.S.S★FinalFantasy★) 于  2004年04月07日00:00:40 星期三 提到:


考!竟然敢质疑咱们帅哥的知名度!!!!
气愤!!!

【 在 sllhappy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没有得到批准我感到很遗憾也很不解
: 首先我个人很想知道知名度是怎么界定的
: 在其他申请版主时是否有知名度这一向,站务的知名度数值是多少
: 接着 我觉得我的网龄及文章数比不少在值版主都要长和多
: 我真的不想看到山水是少数人的山水。是某个圈子人的山水
: 难道在test版长聊天,就叫知名度高吗
: 最后我除了遗憾还是遗憾
: 并且对我支持的网友(比其他很多版主的支持人数绝对要多的多)表示感谢
: 辛苦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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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qualt (武侠英雄寨★欢乐英雄★) 于  2004年04月07日00:01:17 星期三 提到:

yeah,有新的了:

第二章  版主的申请   
    
    
  第6条   版主的申请在board版进行。   
    
  第7条   申请版主者必须是本站的正式用户,即要通过本站身份认证,且个人资料 
          应更新为最近的真实资料,其中地址中要注明电话和通讯地址。 
          站务组审查申请者的个人资料是否真实,对于不提供真实资料的ID将按照 
          用户管理条例进行相关处理,并在board版发文说明申请者申请失败。 
    
  第8条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用户均不得申请担任本站版主: 
          (1) 帐号建立物理时间小于60天,总上站时间小于50小时; 
          (2) 在申请前一个月内受到过本站全站性处罚(不包括暂时封禁); 
          (3) 申请时已同时担任本站3个版面版主; 
          (4) 非正常离任版主(包括任内被撤职者)离任不满三个月; 
          (5) 两周内曾因申请该版版主而被否决。 
    
  第9条   以SYSOP担任版主的版面表示所有有权限的站务皆可管理该版,原则上不 
          接受版主申请,若接受,站务组将公告说明。 
          已有三位版主的版面暂不接受版主申请。 
    
  第10条  申请者发表于board版的申请应分为个人简介与申请动机、目标发展方向、 

          删文及管理原则、操作方式和精华区建设构想等。其具体格式与要求请参 
          看board版精华区由站务组推荐的范例。 
   
  第11条  若申请的版面暂缺版主,需得到20位以上的本站正式用户的发文支持;若 
          申请版面已有版主,需得到10位以上的本站正式用户的发文支持,并且需 
          要请现任所有版主在board版发文表示意见。 
    
  第12条  如果现任版主在申请人递交申请后七天内对新版主的申请不发表任何意见, 

          不论该版主是否请假,站务在审核该版新版主的申请时有权在不考虑该版 
          主意见的情况下任命副版主;如果一个版在申请人递交申请后,经站务考 
          查认为确有必要者,站务在审核该版新版主的申请时有权不考虑原有版主 
          的意见。 
    
  第13条  若申请在一周内未达到上面规定的支持数,即视为申请失败,由站务组驳 
          回申请。被驳回两周后可以重新提交申请。 
    
  第14条  若申请者在申请期间受到全站性处罚、在board版或所申请版面受到处罚, 

          申请将不予通过。 
    
  第15条  申请达到法定支持人数经站务组审核通过的申请者由站务组报中共武汉大 
          学党委宣传部和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备案,然后由站务组赋予版主权限并在 
          board版公布版主任命结果。 
          申请者在得到任命后三日内于BoardManager版报到上任,否则取消版主权 
          限。 

【 在 squalt 的大作中提到: 】
: 偶在山水上找了一下,暂时只找到了2002版的站规中关于申请版主的条款如下:

:   第16条 版主产生的基本办法:版主一般通过本站用户申请担任。本站的正式用
:          户一般均可申请成为本站某版面的版主。
:   第17条 版主的申请在 board 版进行。
:   第18条 申请版主者须是本站的正式用户,即要通过本站身份认证,且个人资料
:          应更新为最近的真实资料,其中地址中要注明电话和通讯地址。申请版
:          主者须遵守 CERNET《关于 BBS 管理的规定》和信息产业部发布的《互
:          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以及 CERNET 与 BBS 公约。
:              申请者发表于 board 版的申请应分为个人简介与申请动机,目标发
:          展方向、删文原则、操作方式和精华区组成构想等。
:              其具体格式请参看board 版精华区由站务组推荐的范例。单写一篇
:          申请动机者不予批准,务必写出详细申请。
:   第19条 在申请前一个月内因违反本站规则而受到过本站站级处罚的用户的申请
:          无效。
:   第20条 若申请版主暂缺的版,需得到 20 位以上的本站正式用户的发文支持;
:          若申请已有版主的版,需得到 10 位以上的本站正式用户的发文支持,
:          申请已有版主的版,还需征得原有版主同意,并请原有版主版主发文表
:          示支持。各版的版主最多为三名。同一用户(不是同一ID)最多只能担
:          任三个不同版面的版主。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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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cturne (★I.S.S★随波逐流★湛卢★) 于  2004年04月07日00:02:12 星期三 提到:


【 在 sllhappy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没有得到批准我感到很遗憾也很不解
: 首先我个人很想知道知名度是怎么界定的
: 在其他申请版主时是否有知名度这一向,站务的知名度数值是多少
: 接着 我觉得我的网龄及文章数比不少在值版主都要长和多
: 我真的不想看到山水是少数人的山水。是某个圈子人的山水
: 难道在test版长聊天,就叫知名度高吗
: 最后我除了遗憾还是遗憾
: 并且对我支持的网友(比其他很多版主的支持人数绝对要多的多)表示感谢
: 辛苦大家了

知名度一说从何而来。
请站务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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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llhappy (★I.S.S★我我我我★) 于 2004年04月07日00:03:40 星期三 提到:

站规没有10篇原创
置顶有
是站规大还是站长大阿
xiaolang你说说看阿
【 在 squalt (武侠英雄寨★欢乐英雄★) 的大作中提到: 】
: 偶在山水上找了一下,暂时只找到了2002版的站规中关于申请版主的条款如下:

:   第16条 版主产生的基本办法:版主一般通过本站用户申请担任。本站的正式用
:          户一般均可申请成为本站某版面的版主。
:   第17条 版主的申请在 board 版进行。
:   第18条 申请版主者须是本站的正式用户,即要通过本站身份认证,且个人资料
:          应更新为最近的真实资料,其中地址中要注明电话和通讯地址。申请版
:          主者须遵守 CERNET《关于 BBS 管理的规定》和信息产业部发布的《互
:          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以及 CERNET 与 BBS 公约。
:              申请者发表于 board 版的申请应分为个人简介与申请动机,目标发
: .................(以下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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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hangshou (CS) 于 2004年04月07日00:04:29 星期三 提到:

我感觉还是站规为大啊
站务个人不可能也不应该凌驾于站规之上的啊
任何网友不得凌驾于站规之上
【 在 sllhappy (★I.S.S★我我我我★) 的大作中提到: 】
: 站规没有10篇原创
: 置顶有
: 是站规大还是站长大阿
: xiaolang你说说看阿
: 【 在 squalt (武侠英雄寨★欢乐英雄★) 的大作中提到: 】
: : 偶在山水上找了一下,暂时只找到了2002版的站规中关于申请版主的条款如下:
: :   第16条 版主产生的基本办法:版主一般通过本站用户申请担任。本站的正式用
: :          户一般均可申请成为本站某版面的版主。
: :   第17条 版主的申请在 board 版进行。
: :   第18条 申请版主者须是本站的正式用户,即要通过本站身份认证,且个人资料
: .................(以下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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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qualt (武侠英雄寨★欢乐英雄★) 于  2004年04月07日00:04:36 星期三 提到:

又有新的了,不过,到底是站规来得有效,还是这样的“临时规定”(??)更有效呢?

发信人: xiaolang (长尾巴兔子), 信区: board 
标  题: 【申请斑竹必读!!】                     Girl (转载)
发信站: 珞珈山水 (2003年08月06日14:50:02 星期三), 站内信件


        1 熟悉telent下的基本操作
        2 申请人需要是本站合法注册id 并保证自己个人资料完全真实
        3 申请人必须有一定的经验值,包括注册天数,上战次数 且懂得Telnet上站
          新手上路请勿申请
        4 申请者必须一共给出五篇申请文章!!!
          A 申请书
          B 版面宗旨、版面定位以及建设方向
          C 精品区结构及其说明
          D 对版面和网友的管理条例
          E 版主管理的操作方式
        其中 A B E是申请当天必给的,C D可以在担任斑竹的一个月内给出
        5 申请斑竹 需20 以上的id支持 ;申请板斧 需10 id以上,且板主支持
        6 申请结果将在3天内给出 如果7天内支持的人数不够 或者申请板斧,未得到

          斑竹支持,驳回申请,如有人反对 视情况而定
        7 申请人需要熟悉所申请的版面,并要在所申请的版面上发表10篇以上的原创。

          具体需要得原创数目视版面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8 如还有其他疑问 请在版面提出 

【 在 squalt 的大作中提到: 】
: yeah,有新的了:

: 第二章  版主的申请   
:     
:     
:   第6条   版主的申请在board版进行。   
:     
:   第7条   申请版主者必须是本站的正式用户,即要通过本站身份认证,且个人资料 

:           应更新为最近的真实资料,其中地址中要注明电话和通讯地址。 
:           站务组审查申请者的个人资料是否真实,对于不提供真实资料的ID将按照 

:           用户管理条例进行相关处理,并在board版发文说明申请者申请失败。 
:     
:   第8条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用户均不得申请担任本站版主: 
:           (1) 帐号建立物理时间小于60天,总上站时间小于50小时; 
:           (2) 在申请前一个月内受到过本站全站性处罚(不包括暂时封禁); 
:           (3) 申请时已同时担任本站3个版面版主; 
:           (4) 非正常离任版主(包括任内被撤职者)离任不满三个月; 
:           (5) 两周内曾因申请该版版主而被否决。 
:     
:   第9条   以SYSOP担任版主的版面表示所有有权限的站务皆可管理该版,原则上不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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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dkdk (冲哥) 于  2004年04月07日00:05:19 星期三 提到:


【 在 sllhappy 的大作中提到: 】
: 站规没有10篇原创
: 置顶有
: 是站规大还是站长大阿
: xiaolang你说说看阿
: 【 在 squalt (武侠英雄寨★欢乐英雄★) 的大作中提到: 】
: : 偶在山水上找了一下,暂时只找到了2002版的站规中关于申请版主的条款如下:
: : 
: :   第16条 版主产生的基本办法:版主一般通过本站用户申请担任。本站的正式用
: :          户一般均可申请成为本站某版面的版主。
: :   第17条 版主的申请在 board 版进行。
: :   第18条 申请版主者须是本站的正式用户,即要通过本站身份认证,且个人资料
: :          应更新为最近的真实资料,其中地址中要注明电话和通讯地址。申请版
: :          主者须遵守 CERNET《关于 BBS 管理的规定》和信息产业部发布的《互
: :          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以及 CERNET 与 BBS 公约。
: :              申请者发表于 board 版的申请应分为个人简介与申请动机,目标发
: : .................(以下省略)

真是很遗憾呢,
这么多人支持的一位热心的水手,
被站务大人以这样的理由刷下来,
呵呵,真是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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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qualt (武侠英雄寨★欢乐英雄★) 于  2004年04月07日00:05:51 星期三 提到:

有话好好说嘛,何必搞人身攻击呢。
除了引起不必要的反感,还能有什么作用?
【 在 Passionfly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哪个弱智站务干的?
: 搞之!


: 【 在 sllhappy 的大作中提到: 】
: : 对没有得到批准我感到很遗憾也很不解
: : 首先我个人很想知道知名度是怎么界定的
: : 在其他申请版主时是否有知名度这一向,站务的知名度数值是多少
: : 接着 我觉得我的网龄及文章数比不少在值版主都要长和多
: : 我真的不想看到山水是少数人的山水。是某个圈子人的山水
: : 难道在test版长聊天,就叫知名度高吗
: : 最后我除了遗憾还是遗憾
: : 并且对我支持的网友(比其他很多版主的支持人数绝对要多的多)表示感谢
: : 辛苦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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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uoz (老灵通) 于 2004年04月07日00:07:20 星期三 提到:

是的
要以理服人!
要法治不要人治
【 在 squalt (武侠英雄寨★欢乐英雄★)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话好好说嘛,何必搞人身攻击呢。
: 除了引起不必要的反感,还能有什么作用?
: 【 在 Passionfly 的大作中提到: 】
: : 
: : 
: : 是哪个弱智站务干的?
: : 搞之!
: : 
: : 
: : 【 在 sllhappy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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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iendofWind (风中浪子) 于  2004年04月07日00:08:54 星期三 提到:

同意,感觉这个决定有点草率随意的说
【 在 shuoz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的
: 要以理服人!
: 要法治不要人治
: 【 在 squalt (武侠英雄寨★欢乐英雄★) 的大作中提到: 】
: : 有话好好说嘛,何必搞人身攻击呢。
: : 除了引起不必要的反感,还能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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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om1106 (df) 于 2004年04月07日00:11:09 星期三 提到:

觉得这样的理由有点无理取闹的味道。完全说不通,
请战务们3思!!!!!!!!!!!!!!

【 在 FriendofWind (风中浪子) 的大作中提到: 】
同意,感觉这个决定有点草率随意的说
【 在 shuoz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的
: 要以理服人!
: 要法治不要人治
: 【 在 squalt (武侠英雄寨★欢乐英雄★) 的大作中提到: 】
: : 有话好好说嘛,何必搞人身攻击呢。
: : 除了引起不必要的反感,还能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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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ngfudi (★I.S.S★小狼狗★) 于 2004年04月07日00:19:06 星期三 提到:

这个结果确实有些让人感到费解
这个驳回的理由确实不够充分

如果是简单的因为版面源创太少而造成这位网友的申请被驳回,真的感到很遗憾

【 在 sllhappy (★I.S.S★我我我我★)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没有得到批准我感到很遗憾也很不解
: 首先我个人很想知道知名度是怎么界定的
: 在其他申请版主时是否有知名度这一向,站务的知名度数值是多少
: 接着 我觉得我的网龄及文章数比不少在值版主都要长和多
: 我真的不想看到山水是少数人的山水。是某个圈子人的山水
: 难道在test版长聊天,就叫知名度高吗
: 最后我除了遗憾还是遗憾
: 并且对我支持的网友(比其他很多版主的支持人数绝对要多的多)表示感谢
: 辛苦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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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iuake (瞌睡猪→未日的永恒) 于 2004年04月07日01:55:22 星期三 提到:

晕。站务GG幽默了。。hehe

知名度,好玩。不知道我的知名度多少。。呵呵

【 在 sllhappy (★I.S.S★我我我我★)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没有得到批准我感到很遗憾也很不解
: 首先我个人很想知道知名度是怎么界定的
: 在其他申请版主时是否有知名度这一向,站务的知名度数值是多少
: 接着 我觉得我的网龄及文章数比不少在值版主都要长和多
: 我真的不想看到山水是少数人的山水。是某个圈子人的山水
: 难道在test版长聊天,就叫知名度高吗
: 最后我除了遗憾还是遗憾
: 并且对我支持的网友(比其他很多版主的支持人数绝对要多的多)表示感谢
: 辛苦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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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jiaqing180 (★I.S.S★孤帆远影★) 于 2004年04月07日12:10:07 星期三 提到:


你知名度很高的说
咔咔
偶支持你!
呵呵
难道都要像水王一样才叫知名度?
咔咔!
【 在 sllhappy (★I.S.S★我我我我★)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没有得到批准我感到很遗憾也很不解
: 首先我个人很想知道知名度是怎么界定的
: 在其他申请版主时是否有知名度这一向,站务的知名度数值是多少
: 接着 我觉得我的网龄及文章数比不少在值版主都要长和多
: 我真的不想看到山水是少数人的山水。是某个圈子人的山水
: 难道在test版长聊天,就叫知名度高吗
: 最后我除了遗憾还是遗憾
: 并且对我支持的网友(比其他很多版主的支持人数绝对要多的多)表示感谢
: 辛苦大家了


☆──────────────────────────────────────☆
    
 walkin (水云·光哲) 于 2004年04月07日20:53:50 星期三 提到:

站规里的版主管理条例是对版主管理一般性的规定
对于其中的有关版主申请和任命中的条件是必要性的
也就是说满足了其中的条件只是初步达到了条件
并不能认为只要达到条件就必然会任命

最终是否给予任命的权利在于主管版主的站务
也就是在board版中出现的关于版主申请和任命的细化的要求
这个是主管版主的站务制定的
也是相关主管站务决定是否任命的更加细化的依据

而且,任命一个新版主还必须经过版务培训
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完成培训中规定的任务
也不能最终任命

【 在 squalt (武侠英雄寨★欢乐英雄★) 的大作中提到: 】
: yeah,有新的了:

: 第二章  版主的申请   
:     
:     
:   第6条   版主的申请在board版进行。   
:     
:   第7条   申请版主者必须是本站的正式用户,即要通过本站身份认证,且个人资料 
:           应更新为最近的真实资料,其中地址中要注明电话和通讯地址。 
:           站务组审查申请者的个人资料是否真实,对于不提供真实资料的ID将按照 
: .................(以下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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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llhappy (★I.S.S★我我我我★) 于 2004年04月07日23:17:33 星期三 提到:

终究还是人治
有些东西不说清楚
我也不想说什么了
我接受事实
没有意思,这样的山水不当版主也罢
要不是武大的学生,我也不会在来山水
我已经看透了,山水还是某一群人的。

【 在 walkin (水云·光哲) 的大作中提到: 】
: 站规里的版主管理条例是对版主管理一般性的规定
: 对于其中的有关版主申请和任命中的条件是必要性的
: 也就是说满足了其中的条件只是初步达到了条件
: 并不能认为只要达到条件就必然会任命
: 最终是否给予任命的权利在于主管版主的站务
: 也就是在board版中出现的关于版主申请和任命的细化的要求
: 这个是主管版主的站务制定的
: 也是相关主管站务决定是否任命的更加细化的依据
: 而且,任命一个新版主还必须经过版务培训
: 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完成培训中规定的任务
: .................(以下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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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omation (我头没醒~决战2004) 于 2004年04月08日13:15:39 星期四 提到:


cft~~`c

【 在 sllhappy (★I.S.S★我我我我★)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没有得到批准我感到很遗憾也很不解
: 首先我个人很想知道知名度是怎么界定的
: 在其他申请版主时是否有知名度这一向,站务的知名度数值是多少
: 接着 我觉得我的网龄及文章数比不少在值版主都要长和多
: 我真的不想看到山水是少数人的山水。是某个圈子人的山水
: 难道在test版长聊天,就叫知名度高吗
: 最后我除了遗憾还是遗憾
: 并且对我支持的网友(比其他很多版主的支持人数绝对要多的多)表示感谢
: 辛苦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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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zyyk (秉烛夜游客) 于  2004年04月15日22:43:31 星期四 提到:

只要大家都希望的,就不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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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ible (豆沙包) 于  2004年04月17日10:54:26 星期六 提到:

知名度绝对不应该成为理由!
我觉得凡事应该,公平公正和透明!
【 在 sllhappy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没有得到批准我感到很遗憾也很不解
: 首先我个人很想知道知名度是怎么界定的
: 在其他申请版主时是否有知名度这一向,站务的知名度数值是多少
: 接着 我觉得我的网龄及文章数比不少在值版主都要长和多
: 我真的不想看到山水是少数人的山水。是某个圈子人的山水
: 难道在test版长聊天,就叫知名度高吗
: 最后我除了遗憾还是遗憾
: 并且对我支持的网友(比其他很多版主的支持人数绝对要多的多)表示感谢
: 辛苦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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