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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evin (九曲雨巷), 信区: WHUConnection
标  题: Re: TO研究生院:能不能给我们的学费打个折扣?
发信站: 珞珈山水 (Wed Mar  9 19:29:50 2011), 站内


【 在 研究生院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午看到网友的帖子后,我院立即与法学院联系,经过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说明如下:
:                     法学院关于珞珈山水BBS上反映情况的说明    
:       关于珞珈山水上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有同学反映几门课程的任课老师换人的情况,经核查,基本事实如下:
: ...................
本人对之前没有搞清楚黄启辉老师的身份而无根无据地实情进行揣测表示道歉。作为一名法科研究生,居然还会犯此类错误,我感到很惭愧。
但是本人还有些疑问:
1.为什么先后出现“林莉红老师在其承担的讲课任务开始之前,因为上课与其他工作任务冲突无法兼顾”和“该课程时间与柳正权老师承担的另一门本科课程冲突,所以开学以来的课程都是由柳正权老师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实际教学”的情况,学院怎么会连这都统筹不了?
2.从“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计划)表——2010–2011年第2学期法律硕士(法学)” 可以发现:柳正权(教授)。课程表是学院公布的,我是根据学院提供的文件然后在帖子说授课教师是柳正权(教授),我相信官方的文件,这个难道有错?你们的意思难道是,课程表是浮云,你认真你就错了?我能相信的是什么?
你们统筹不利,致使我们三番两次更换任课老师,而且是职称越来越低的老师(姑且不论实际才干如何)。临时更换任课老师是不是有必要听听学生的意见?学院非但没有听取同学们的意见,连解释说明的程序都没!
却摆出批评我的架势:并非该生所云……
搞的像是该生在污蔑你们。
我就不明白了,是我错了还是你们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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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珞珈山水 http://bbs.whu.edu.cn·[FROM: 27.19.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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