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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WHUxgb (武汉大学学工部), 信区: WHUConnection 标 题: 关于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的进一步回复 发信站: 珞珈山水 (Fri Oct 28 18:09:18 2011), 站内 各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依据《武汉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2009年6月修订)进行。该办法出台之日已经公布在学生工作部网站的规章制度栏目中,网址如下: http://xgb.whu.edu.cn/gzzd.htm。9月26日学生工作部召开了全校各个学院本科口的会议专门布置今年的评奖评优事宜,要求严格按照该办法执行,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该办法中规定: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课程学习成绩、实践与创新能力三部分,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10%、60—75%、15—30%。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实践和创新能力部分(以100分计)包括出版著作(累计不超过15分)、发表学术论文及文学、艺术、新闻等作品(累计不超过20分)、科技发明(累计不超过15分)、学科与文体竞赛(累计不超过20分)、社会活动与社会工作(累计不超过20分)、其他(累计不超过10分,由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增列相应项目和指标予以评分)。实践与创新能力总评分还得乘以15—30%,计入总分中。也就是说社会活动与社会工作在总分中之占到3—6%。制定以上比例征求了广泛学生的意见,同时也坚持学生要全面发展的导向。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学年度进行计算。基本素质的测评由测评小组(由班导师、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下同)评议,报学院(或直属系,下同)审核,最后报学工部。 目前有同学在bbs上和校领导接待学生日中反映了奖学金评定的问题,学工部将认真督促学院严格执行《武汉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2009年6月修订),欢迎广大同学向我们反映具体哪个院系哪个班级违规操作,可及时把相关情况发至学工部专设邮箱xgb@whu.edu.cn。学工部将根据大家反映的每一个问题进行调查,该纠正的一定纠正,该说明的一定说明,该追究的一定追究,并把结果反馈给大家。如果对《武汉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有修改建议也可以发给我们,我们整理后将更广泛的征求意见后确有必要将考虑修订。 -- ※ 修改:·WHUxgb 于 Oct 28 18:17:44 2011 修改本文·[FROM: 221.232.129.*] ※ 来源:·珞珈山水 http://bbs.whu.edu.cn·[FROM: 221.232.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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