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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WHUyy (校医院), 信区: WHUConnection 标 题: 医保常识宣传[原创] 发信站: 珞珈山水 (Fri Nov 8 16:19:42 2013), 站内 这了让同学们了解大学生医保常识,我们将医保常识有关内容再次作一次宣传 一. 参保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要求全校所有在册全日制普通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元/年)及补充医疗保险(30元/年),否则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也就是说无论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将自己承担。 二. 就诊 在我校参加医保的大学生患病后可凭校园卡和医保病历本到学校四个医疗点(本部医院、第一、二、三门诊部)就诊。门诊医疗费在医保范围的按10%缴费。在本部医院住院时,要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住院。 三. 转诊 如患者病情特殊,需要转校外医院的就诊者,可按医院有关规定(平诊由专科医生决定;急诊由急诊值班医生决定)办理转院(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门诊或住院。 四. 转院门诊 经校医院医生同意并办理转院手续(开出转诊单)后,患者应到指定医院门诊。提醒患者注意保留处方副联,或打印处置明细单。收据反面和转诊单上加盖院系公章。以备报销时审核。门诊医疗费在医保范围的按70%报销。 五. 转诊住院 经校医院医生同意并开出转诊单后,患病学生应到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住院时一定要用本人的身份证登记住院,出院时以大学生医保方式结账,否则无法进入武汉市医保结算系统,医疗费要自理。出院后到校医院网上查询或找大学生医保办(电话68761070)咨询补充医疗保险事宜。 大学生医保办公室 2013-11-08 -- http://hospital.whu.edu.cn (校医院网站) ※ 来源:·珞珈山水 http://bbs.whu.edu.cn·[FROM: 202.11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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