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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Prometheus (普罗米修斯), 信区: WHUExpress 标 题: 【转】后勤保障部原副部长涉嫌贪污4.3万受审 发信站: 珞珈山水 (Fri Aug 6 06:13:08 2010), 站内 原帖地址: http://news.sina.com.cn/c/2010-08-06/021220836054.shtml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02:12 汉网-长江日报 本报仙桃讯(特派记者 李锐 实习生 潘佩)昨日,因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贪污等罪名,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原部长江建勤(副厅级)在汉江中级法院出庭受审,武大后勤保障部原副部长闵启武作为共犯,也因涉嫌贪污罪一同受审。 昨日9时,随着一声法槌,61岁的江建勤和46岁的闵启武被法警带上法庭。江建勤身穿圆领灰色T恤和深色条纹短裤,一头白发,略显苍老憔悴,闵启武看上去气色尚可。 检方指控,1993年至2009年期间,江建勤利用担任武大学工处处长、武大出版社社长、武大后勤保障部部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41.65万元,美金6000元。其中,3次收受武大原人防办副主任、湖北某公司负责人程某19.5万元,为其转干及公司申请贷款提供帮助。 检方还指控江建勤犯有挪用公款罪。2001年底,弘博公司董事长巴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找到江建勤。江个人决定,以武大出版社名义,将20万元借给其公司。2002年春节前,巴某送给江建勤2张面值2000元购物卡。 此外,2005年至2009年,江建勤与闵启武共同贪污公款16.5万元,江实得赃款5.4万元,闵实得赃款4.3万元。 案发后,江建勤和闵启武退还全部赃款。 庭上,江建勤多次表示认罪,仅对挪用公款罪指控提出定性异议,称当时有正规的借款手续,且在其要求下,巴某21天后就归还借款,未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其辩护律师对受贿罪指控不持异议,但辩称其未犯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分掉的公款是正常奖金发放。 闵启武则辩称,收受的4万余元是江建勤主动发的,自己是被动接受,且认为是江对其勤奋工作的肯定,没有贪污犯罪故意。 最后陈述时,江建勤情绪激动,数度哽咽。他说,在武大生活工作了37年,想到前不久在贵州支教遇难的武大学生赵小婷给学校争了光,自己却给学校抹了黑,深感对不起党和学校的多年培养,对不起家人和同事。 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 -- 无科黑,不篮球!!!!! What is the use of wasting so much strength? In the end, wisdom and forethought will win. If we are going to fight against the gods, let us choose a leader and stop quarrelling among ourselves. ※ 来源:·珞珈山水 http://bbs.whu.edu.cn·[FROM: 111.172.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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