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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BabyBlue (暖暖 ︶ㄣ婴儿蓝), 信区: Feeling
标  题: 纪念我曾经疯狂热烈的青春。
发信站: 珞珈山水 (Mon May 24 03:41:53 2010), 站内

突然想起《南方人物周刊》采访何勇时记者写下的最后一段话:
依然有着青春期的孩子,在长高,荷尔蒙有时太多了,就拿起电吉他,前仆后继。
那是青春的热病,像天花,总要这样挥霍过、后悔过、放弃过,然后就好了。

90后,被称为早熟的一代,的确这样,我觉得虽然我看起来不韵世事,但是,至少在心态
上,可以把一些曾经觉得重要的东西,看的云淡风轻。

昨天的演唱会似乎是我生命的一个分界点。我比想象中的表现的平静很多,我没有晕倒,
没有失声,甚至,只是在阿信的身影刚出来的时候不禁流了眼泪。

全剧终,看见满场空座椅,灯亮起。这故事,好像真实又像虚幻的情景。场上响起了《后
青春期的诗》。我仰着头看着场地旁边的公告牌,红色的字体,醒目到刺眼。“演唱会已
经结束,请大家按照秩序出场”。

耳朵里是阿信不变的声音“终于我们不再为了生命狂欢,为爱情狂乱”,自己突然一下子就
觉得以前的日子就这样离我远了,那个曾经炙热疯狂的自己,单纯幼稚到可笑的自己,就这么离我远了。

从前书包很满,装不下的梦,就丢了一些。小时候的梦想是彩色的,精彩而且五光十色。
我有想过当一个歌手,风风光光的明星,有很多的钱;当一个老师,把知识的种子播散人
间;当一个科学家,发明很多很多高科技的东西,然后很光荣;要么就是当国家主席,统
领一个国家的人,想怎么就怎么。现在想到这些,我不禁笑了,曾经还真是可爱啊,这种
念头都有,可是曾经的我们,不都是这样充满幻想的么。

七岁的那一年,抓住的那只蝉,以为能抓住夏天。小时候理所当然的觉得,只要自己努
力,没什么做不到,没什么改变不了了,甚至说想要去改变这个社会。好比高考制度,也
有过说当教育部长,然后把这种该死的高考取消掉,把考试都取消掉。

小学时候跟老师吵架,跟班里同学暗自比赛看谁的魅力更大,考试得不了一百分就哭鼻
子,生怕挨骂。总是拿着五毛钱去买一些小零食,并且吃的不亦乐乎乐此不疲,甚至满手
满嘴的油,也吐吐舌头满是不在乎。

初中时候,依旧跟老师作着对,上课睡觉,看小说,回家书包一丢就开始睡觉,很少写作
业,老师的批评从来不当回事情,因为我学习好,始终是前三名,所以觉得谁都不能奈我
何,谁都不能跟我作对。那个时候身边的大家都开始恋爱,我也好奇,就找了所谓的男朋
友,只因为他身材好,长得帅,篮球打得好,仅此而已。说是男朋友,不如说关系比较好
的朋友,毕竟那个时候,连牵手的勇气都欠佳,只是上学放学同行而已。

高中,我一点都不想回忆起来,高一高二完全的混日子,成绩拉了好远,但是一点也不担
心考不上大学,现在想想真是,唉,完全盲目的自信,也许说是自大更为合适。还是整体
的睡觉,看小说,看到帅哥,会想要作弄一下,写封匿名情书,或者假装偶遇,总是喜欢
经过他的班级门口。听到同学的起哄,会羞到脸红,嘴上还倔强的不肯承认。

十七岁那一年,吻过他的脸,就以为和他能永远。高三时候,正是我17岁。对爱情懵懂的
年纪,充满着无数的幻想,以及企盼。而且看多了青春小说,深受其毒害,认为自己的白
马王子一定要够帅,够温柔。没想到,还真的出现了。也不知道那个时候我是否真的像个
愣头青似的傻模傻样打动他了,我们就真的在一起了。那算是我真正意义上的恋爱。如果
说现在要用词语来形容当年的自己,那就是为爱奋不顾身。真的,什么都不顾了,什么都
不管了,只是爱,用尽全身的力气在爱,尽管不大懂什么是爱,但是依然无所畏惧的付
出,为了他,伤害了爸爸妈妈,伤害了一直宠我的班主任,伤害了身边的最好的几个朋
友,什么都不听,什么都不想,再累再痛也要跟他在一起。挨过打,被很多女生嫉妒过,
看到妈妈爸爸为了我流泪过,也觉得自己付出的很值得,以为那就是伟大的爱情。

后来散了,散的匪夷所思,也许是高考,也许是因为他的家庭,自己的所有努力好像扑了
空,所有的付出好像一下子悬在半路上,无处发泄,也无处着力。

还好,高考发挥的不错,来到了这里。大一的时候才踏入大学,对什么都不懂,对什么都
新奇,曾经慷慨激昂的说过不翘课,说过要参加很多的社团,说过要去图书馆看遍所有的
书。后来玩上了网络游戏,开始玩游戏,翘了很多课,也挂了科,也黑夜颠倒留下了晚睡
的坏习惯,也连续不断的通宵,但仍然是精力无限。

现在,觉得以前的日子突然远了。一句不好听的话,我变的现实了。我不再会认为这个世
界上都是好人,没有坏人,我也不会再认为这个世界上有纯粹的感情,无论什么,都会夹
杂一些功利进去,这就是社会,也许,这也是人生。

突然想到自己第一次考了100分的激动的飞奔回家给妈妈看试卷的样子,汗水布满了满怀期待的扬起的稚气的脸。
第一次写一封肉麻到死的情书。
第一次因为字没有写好被妈妈打,恨她的那种心情。
第一次写那种堆砌华丽辞藻的空洞乏味的作文,并且之后一直乐此不疲,认为这就是文学
素养高的表现。
第一次和他牵手的心悸和脸红。
第一次为了偶像哭哭笑笑痴痴傻傻不能自已。
第一次弄坏了家里的东西怕被责骂就想要死掉。
第一次为了一副草稿图,认认真真的熬夜,精确的测量,一点一点的计算,一笔一笔的画。

。。。。。。。

看到很多人穿着各种学士袍,硕士袍,在学校各处留念,突然发现,又到一年毕业时,青
春总该散场,大家也要各奔东西了,真的没有什么东西能是我们最初认识的那个样子,一
切都在变,我们如此,你们如此,他们如此,大家都如此。

曾经那个轰轰烈烈为了青春炽烈的人走散在了成长的路上。不过想起来那些曾经的日子,
并没有半点的后悔,至少我用力的活过,至少我用我的力量妆点粉饰过我的青春。

用力的奔跑,然后华丽的跌倒。以后的我会是怎样的?带笑的,流泪的,淡然的,伤感
的,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曾经挥霍过那么美好的日子,从单纯成长到现在的成熟,
是每个人的必修课吧。

青春是手牵手坐上了永不回头的火车,总有一天我们都老了,不会遗憾就OK了。
有多少错误重蹈覆辙,有多少痛苦不是都过来了,想起来甚至还会笑呢。
青春是人生的实验课,错也错的很值得,就算某天唱起这首歌,眼眶会有一点湿了。

以后我会做什么?也许平平淡淡的坐在某一间办公室,安分的工作,然后回家,做饭,吃
饭,睡觉,简单的生活,曾经的梦想慢慢忘记,抛之脑后,不再踌躇满腹,不再情绪激
动。不过我说,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想我还是会,卯起来蹉跎。

也许有一天,你碰到一个西装革履的人,他会告诉你,他曾经也做过很美的梦。你会发
现,青春是那样相似,没有谁比谁更幸运。

就连阿信也如此,十年前他还在唱着:“我好想好想飞,逃离这个疯狂世界”,现在他也只
能说:“终于我们不再为了生命狂欢”。
十年前他还唱着:“就算谁能消灭了我,却夺不走我们做梦的自由”,现在他也只能说:“这
世界笑了,于是你合群的一起笑了。”
十年前他还唱着:“你是谁,教我狂恋,教我勇敢的挑战全世界。”现在他也只能说:“看爱
过的人一一告别,做过的梦一一破碎。”
不是因为他不再像当初一样充满了斗志与激情,也不是说他没有了梦想,只是这十年时
间,改变了很多东西,他成熟了,他学会隐藏了,不再是当年那个青春期的文艺青年,他
还在努力,却不会再激烈的疯狂了。

第一次爱上五月天是因为,那个时候我大一,松松垮垮,对未来一切充满未知的憧憬和恐
慌;这次看到五月天,是在大二快要结束的时候,剧终散场看到他们走了,我们也长大了。

我爱的他们已经老了。我们也一样。

不过,我还是要说一句,这一生只愿只要平凡快乐,谁说这样不伟大呢。




碎碎念了这么多,而且思维凌乱,大家估计也看不懂我在写啥,就算是我自娱自乐,我也
算是纪念过了我的华丽的青春。时间已然过去了两个小时,就当是我最后一次浪费生命
吧,从今天起,我想我会变的开始用认真的态度对待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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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呼吸,已经让我感到如此的着迷。

什么都不能够替换,你就是像我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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